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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恩平市锦江新城南区(锦绣香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审核申请。为了 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锦江新城南区(锦绣香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锦江新城南区。
2、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3、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151561.9平方米(合227.3亩)。
4、开发单位: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5、规划设计方案简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恩平市锦江新城南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51561.9平方米。原规划方案于2018年12月已报建,现开 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调整规划方案,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由原300435.0平方米调整为301411.2平方米(其中计容积 率建筑面积由257883.5平方米调整为257949.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原42551.5平方米调整为43462.2平方米),住宅面积由原 251989.6平方米调整为252040.4平方米,公建面积由原1918.1平方米调整为1956.6平方米,商业面积由原3975.8平方米调整为3952.0平方米, 公共架空面积由原4155.1平方米调整为4094.3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现给予公示(详见附图)。
具体方案调整如下:
(1)调整L1、L2、L3栋正负零以上核心筒,将单向疏散改为双向疏散,L1、L2、L3栋首层及标准层核心筒作相应修正,标准层核心筒 水、电井位置作相应修改;核心筒调整后与调整前对比,不增加面积;(详见后附调整对比图)
(2)修改L1、L2、L3栋门楼,L1、L2、L3栋首层、二层、三层平面图作相应修改,门楼立面作相应修改;(详见后附调整对比图)
(3)修改L1、L2、L3栋首层排烟井位置及部分电表间位置;(详见后附调整对比图)
(4)修改L1、L2、L3栋外立面材质,将原外墙涂料改为外墙砖,颜色保持不变(详见后附调整对比图)。
二、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9
三、公示地点:恩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栏、项目现场、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zrzyj/ghgs/index.html。
四、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
业务咨询电话:0750-7812882 联系人:吴小姐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