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恩城街道石青村党群服务中心等两个项目)》的批后公告
《恩平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恩城街道石青村党群服务中心等两个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9经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编号:4407852021002)。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现将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因恩平市城镇化发展较快,而在现行规划中部分用地规划为农用地、未利用地,不符合当前城镇、村发展的实际需求;项目的用地需求量增大,城乡建设用地存量规模不足。因此需要通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落实建设用地布局,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村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为满足恩城街道石青村党群服务中心、恩平市牛江镇白水带9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两个项目的建设,本次拟使用0.6428公顷来源于恩平市拆旧复垦腾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解决恩城街道石青村党群服务中心、恩平市牛江镇白水带9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两个项目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恩平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恩城街道石青村党群服务中心等两个项目)》的落实地块位于恩平市恩城街道石青村、牛江镇莲华村,总面积为0.6428公顷。落实地块涉及条件建设区0.0667公顷、限制建设区0.5761公顷,均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其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恩平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恩城街道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0667公顷;牛江镇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5761公顷;
四、批准机关: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预留城乡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