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恩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率,确保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建筑工程价格动态变化。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4〕第205号)及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6〕867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到我局建筑市场和工程管理股进行施工合同备案。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实行,请各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合同备案服务指南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