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我市将318套存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阶段性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本次房源保障对象主要为:1.恩平市18-45周岁本地青年群体;2.来恩就业新市民。(注:申请人须满足房源辖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核心准入条件。)
一、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申请人及家庭收入状况相关佐证资料;
(三)工作状况资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营业执照等(仅来恩就业新市民需提供)。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本次保租房申请、审核全程线上办理,统一依托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平台网址:https://bzf.jiangmen.cn:8077/#/login。
保障对象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每个申请家庭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需与主申请人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由本局进行配租。
三、租金收费标准
本次保租房实行分级租金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按月收取:
(一)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及以下:5.1元/平方米/月;
(二)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上:5.4元/平方米/月。
四、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住房保障业务咨询电话:0750-7722633。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个人端操作手册.docx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