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恩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细则》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恩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细则》的通知
(联系人:市教育局葛彦昊,联系电话:0750-7739289)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接受普惠、规范、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我市积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有关要求,坚持花大力气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注重学前教育发展,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和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恩平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起草《恩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细则》,通过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扶持和管理力度,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细则》有哪些亮点?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适应三孩政策、城镇化发展趋势,落实政府扶持和科学管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更多普惠性幼儿园。二是突出办园质量导向。提出建立以过程性质量评价为基础、提升办园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科学运用办园质量评价结果,增加形式多样的激励手段,提升科学保教质量。三是加强财政扶持和收费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四是强化教师队伍素质和待遇保障。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对教师队伍职业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切实加强教师待遇保障。
三、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细则》从六个方面明确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一是依法规范办学。幼儿园办学证照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范。幼儿园开办一年以上,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在申报日前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使用校车的幼儿园,校车管理规范。二是收费合理合规。保教费符合恩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要求,并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学年以上)保持稳定。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三是财务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按要求设立专用账户,对财政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开支合理,账目清楚。四是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要求,并基本达到《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粤教基〔2023〕4号)规定的办园标准。五是实施科学保教。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六是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园长、教师、保育员等从业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保教费收入的60%,教师工资水平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合理确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县域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按照自愿原则,由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教育部门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评审和公示的幼儿园,由教育部门发文认定,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名单和收费标准等,同时报当地发改、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和市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退出?
一是按照自愿的原则,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申请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除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出现未履行办学承诺、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补助经费、年检不合格、违背教育规律教学、克扣幼儿伙食费、教师工资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教育部门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终止对其的扶持政策。三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教质量严重下滑和严重违规等办园行为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追回财政补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措施有什么?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权利。二是加大财政扶持。统筹中央、省和本地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等奖补资金,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扶持。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三是加强保教帮扶。教育部门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统一纳入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从公办幼儿园教师中挑选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需要加强业务指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业务指导。
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管理?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过程性指导和监测,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二是加强教师管理。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健全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健全教师培训制度,为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提高教师职业素养。三是加强收费管理。结合幼儿园办园成本、办园质量、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为城区每人每学期5000元,乡镇每人每学期4000元,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并将收费标准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确保各项收费规范、公开、有据、合理。四是加强财务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公开经费收支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健全资产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挪用财政补助或抽逃资金问题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经查实,停止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挪用财政补助或抽逃资金的幼儿园举办者,取消其在本市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格,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五是加强社会监督。教育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每年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补贴情况等,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并适时通过暗访、随机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