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范围重点领域暨“五一” 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恩安生办〔2012〕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范围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江安生办〔2012〕34号)的精神切实做好“五一” 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五一” 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2年4月26至27日。
二、检査范围:各镇(街)、资产办、米仓工业区以及市属重点行业企业。
三、组成部门及分组
市政府将从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全市开展大检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镇(街)、职能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情况。各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范围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恩安生办〔2012〕32号)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生产设备、防爆电器配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防爆、防雷、防静电以及消防、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仓库储存产品流向登记管理档案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
(三)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合法证照;“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车辆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及落实。客运站(场)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按照车辆核载限额售票、严禁超载和未经安全检查车辆出站等安全措施。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是否认真执行公路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和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可靠;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标文件是否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施工便道(桥)以及其他大型临时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是否验收、登记;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是否监控等。
(五)学校安全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教职工安全责任、安全技能培训;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车和驾乘人员安全管理及校车性能检查检测;实验室、饭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自救逃生演练;消防安全器材配备,消防安全通道;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六)消防安全
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电气设备、配电房、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七)旅游景点安全
每到一处,检查人员都做到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点不安全因素,通过查看档案台账、现场提问等形式,重点检查景区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是否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情况,是否配备安全专职人员和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制订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制度等,
五、检查方式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市政府将组成6个督查组开展联合大检查,检查的具体安排和行程,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商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车间一线,把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各类隐患,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参加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的各职能部门,要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检查覆盖面。明确目标任务,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联合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各镇(街)、各部门要做好“回头查、回头看”工作,落实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处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市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五)被检查的单位所属镇(街)、部门届时派员随同参加本行业检查。各新闻单位派出记者随同第一组检查,组织新闻报道。
(六)各检查组全体成员于26日上午8时30分集中市政府大楼中五楼会议室开动员会,请各镇(街)、米仓工业园区、市资产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参会。
(七)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要在2012年4月3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办。联系人:何仁泗、方自能,联系电话:7727029、7727611。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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