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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进一步履行水利监督职责,强化行业监管效能,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精准把握当前水利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与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水利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水利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水利厅水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恩平市水利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股(室)、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划定检查范围。各股(室)、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锚定全市水利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整合监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履职尽责,及时排查化解各类水利风险隐患,实现高风险领域重点监管、低风险领域无事不扰。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聚焦行业重难点问题与突出风险隐患,优化监督方式,构建监督执法联动模式,形成监管合力;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管理,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实行风险分级+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力度,提升监管精准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严守工作纪律,强化服务导向。各监督项目的牵头股(室)年度内针对职责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不少于4次,并将执法情况实时录入“江门粤执法”平台,行政检查的决定书文号实行统一管理,按照“恩水+股(室)简称〔2026〕01号-04号”规范填写,比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是:恩水河湖监〔2026〕01号;建设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是:恩水建管监〔2026〕01号。

各股(室)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行政检查任务,监管方式可采取常态化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对发现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按月统计执法办案量的录入情况,适时通报公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检查中同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指导,推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整改。

附件:恩平市水利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清单.docx


 

                                   恩平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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