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恩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5年9月9日,2023年恩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实施主体(江门农本农业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放弃实施该项目,现遴选新的实施主体承接该项目的建设,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有连片的农作物面积在300亩以上。有使用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经验,有项目建设所需的设施农用地,且经营状况良好,土地流转手续齐全。
2.申报主体信誉良好,未纳入国家失信人员名单,经营状况良好,相关手续证照齐全,并符合农业绿色发展战略要求,且自愿承担项目自筹配套建设部分内容。
3.申报主体三年内未享受过相同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助。
4.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承接建设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36万元)
1.建设砖混结构的田间贮存池400立方米,投入资金22万元。
2.建设半封闭砖混彩钢结构的堆粪棚200平方米,投入资金14万元。
(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配备设备(总投资:29.35万元)
1.配备撒肥牵引车(704型)一台,投入资金8.5万元。
2.配备三轮液体撒肥车(1.8立方米)一辆,投入资金5.85万元。
3.配备固体撒肥车(8立方米)一辆,投入资金15万元。
三、申报时间和遴选方式
1.有意向实施该项目并满足条件的申报主体,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前,按申报书要求自行将申报材料(附件1)提交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三楼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2.本次遴选采用评分制,报名截止后,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分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打分。按综合评分初步确定最终实施主体,报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并挂网公示。
四、评分办法
根据十四五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规划、《关于加快建设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99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下达广东省农业项目(第一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3〕222号)文件精神,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从申报单位规模、建设实施条件、经营状况、项目参与意愿等进行评议打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