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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关于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反映。

  附件:《关于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关于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我市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有发展前景、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步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改制上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当前国家资本市场正朝着持续快速健康方向发展,一大批企业通过改制上市融资,发展成为优秀的现代企业。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从产品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促进企业更多更好地发展和利用直接融资,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各方配合、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加强联动

  建立恩平市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落实支持我市资本市场发展各项措施。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市府办公室联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及市金融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同组成。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及时为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培育对象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包括出具相关守法证明、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等。对上市企业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在我市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优先列为市级重点项目。

  三、分类指导,逐项推进

  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市金融办根据企业规模实力、发展潜力和上市意愿,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由市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上市4个阶段进行分类指导,逐项落实支持措施:

  第一阶段,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将当地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江门市、我市产业政策,财务指标基本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列入重点扶持对象,鼓励和帮助重点扶持企业与有上市执业资格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应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扶持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应专人跟踪落实企业供地、供水、供电、信贷等生产要素,协助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拓宽营销市场网络等,全面提升企业运行质量。

  第二阶段,企业向省证监局申报进入上市辅导期。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重点支持企业推进如下事项:一是加快落实企业募投项目立项、环评、规划、供地等手续;二是引导企业发展和利用风险投资资金;三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规范经营,理顺历史遗留问题。

  第三阶段,企业申报IPO。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重点支持企业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督促其守法经营,特别要积极配合证券、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对证监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逐项研究解决。

  第四阶段,企业挂牌上市。对已成功上市企业,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筹集的上市资金扩大生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优先享受技改贷款贴息。市发改局、科工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资产办、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要鼓励上市公司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项目。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不断改革创新,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再融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降低成本,营造氛围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对拟上市企业原始积累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根据国家证监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为申请上市企业及时出具守法证明文件。市发改局、科工商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等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及上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请国家、省和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各有关单位要在企业引进人才涉及的落户、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优质方便服务。引导有上市条件的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确保拟上市或上市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市金融办要加强与证监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系,配合支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五、资金扶持,落实激励

  设立市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扶持资金按如下范围使用及拨付:

  (一)使用范围。

  1.上市奖励。

  对实现境内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不含科创板上市企业):

  (1)进入上市辅导并取得省证监局辅导确认函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向国家证监会申报IPO并取得国家证监会受理申报确认函的企业,再奖励200万元;

  (3)已在境内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

  对在上交所科创板实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

  (1)进入上市辅导并取得省证监局辅导确认函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向上交所提交注册申请文件,并取得上交所受理函的企业,再奖励200万元;

  (3)已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

  2.再融资奖励。已上市企业经审核部门批准实现再融资的,且60%的资金投放在恩平地区的,奖励100万元。

  (二)资金申报。

  上述奖励和补助,经市金融办会同相关镇(街)、市有关单位共同审核企业申请,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拨付给企业。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企业在上市过程中获得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拨付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一步提高和扩大激励措施成效。

  六、其他事项

  异地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恩平市的,享受上述奖励措施。如符合补助条件且纳税行为发生在我市的,同样享受上述补助措施。

  本《意见》实施之日起,《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恩平市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恩府办〔2016〕62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有关单位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清单

 

 市有关单位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事项

1

市金融办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制定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企业上市进行综合审核,出具上市审核意见。

2

市发展改革局

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出具企业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3

市科工商务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及上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请国家、省和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

协助开展工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4

市财政局

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拨付奖励和补助资金;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企业规范和完善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根据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出具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说明;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6

市自然资源局

对上市后备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积极按照省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向省争取统筹安排指标,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研究提出对上市后备企业房产权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支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明晰房产权属;出具企业土地使用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7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指导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环评工作;加快对上市后备企业募投项目环评的审批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管理;出具企业在经营运作及募投项目等方面的环评报告批复;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出具企业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9

资产办

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出具企业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0

市应急管理局

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安全生产问题;出具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方面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1

恩平海关

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出具企业进出口方面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2

市市场监管局

提供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情况,为上市资源后备库的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协助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协助出具企业运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3

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

对企业上市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出具企业纳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文件;出具企业缴纳各类社保情况合法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4

恩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为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消防方面问题提供技术性及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15

市信访局

协调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企业改制方面群众信访诉求的问题。

16

人行江门市

恩平支行

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出具企业外汇管理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文件;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办理相关访谈。



图片解读:关于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文本解读:关于鼓励恩平市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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