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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EPFG2026001
文本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图片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视频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联系人:恩平市水利局张玲花,联系电话:0750-7726450)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10.11平方公里,涉及恩城街道、沙湖镇、牛江镇、良西镇、东成镇、大田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等9个镇(街)及河排林场、西坑林场2个林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其他说明。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六、本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镇(街)/林场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平方公里) | 国土面积 (平方公里) |
1 | 恩城街道 | 24.33 | 149.15 |
2 | 横陂镇 | 25.45 | 201.34 |
3 | 圣堂镇 | 0 | 49.21 |
4 | 良西镇 | 5.27 | 101.45 |
5 | 沙湖镇 | 20.77 | 164.88 |
6 | 牛江镇 | 4.46 | 64.33 |
7 | 君堂镇 | 0 | 97.96 |
8 | 大田镇 | 64.27 | 207.12 |
9 | 那吉镇 | 99.27 | 193.17 |
10 | 大槐镇 | 3.50 | 98.60 |
11 | 东成镇 | 0.42 | 112.32 |
12 | 河排林场 | 125.44 | 192.17 |
13 | 西坑林场 | 36.93 | 62.23 |
合计 | 410.11 | 1693.92 |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