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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政策原文: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图片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视频解读: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联系人:恩平市水利局张玲花,联系电话:0750-7726450)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水保〔2025〕3号)等相关规定,划定了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二、划定范围

    恩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总面积410.11km2,涉及恩城街道办、沙湖镇、牛江镇、良西镇、东成镇、大田镇、横陂镇、大槐镇、那吉镇等9个镇(街)及河排林场、西坑林场2个林场。

    三、管控要求

   (一)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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