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医共体总院,市各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促进作用,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恩卫〔2024〕148号)、《关于开展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卫〔2024〕149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1月2日至10日期间,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本公卫”)工作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式及结果。
1.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本次绩效评价对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站、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等机构采取书面评价方式,通过绩效评价报告、佐证材料全面了解以上单位承担基本公卫项目的规范开展、资金效益、项目效果等情况,促进项目有效开展。
2.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1)评价方式与抽检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基本公卫项目预算管理、项目运行和绩效管理、项目产出(即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益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评价对象为全市14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应辖区内随机14家村卫生站、14个公共卫生委员会。现场评价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注重问题整改、关键指标和内部绩效考核、村医补助落实、真实性和规范性核查、服务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等等。
(2)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评价分为基本公卫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两部分。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总分为1540分。其中,项目预算管理100分,项目运行和预算管理100分,项目产出1260分,项目效益80分,另外,医防融合15分独立计算。经过近几年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项目工作稳步推进,本次接受现场评价的14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达到90分及以上(折算成100分制),平均分94.1分。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分,由签约数量、增加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模式、服务效果、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组成,绩效评价成绩最高机构为牛江镇卫生院(96.68分),最低为君堂镇中心卫生院(90.59分)。
(3)评价结果运用。根据《关于印发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恩卫〔2024〕148号)、《关于调整恩平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办法(2024年)的通知》(恩卫〔2024〕51号)等文件精神,年度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且排名前5名的单位,从第1至5名,分别予15万元、12.5万元、10万元、7.5万元、5万元奖励;成绩达到良好的给以2.5万元奖励。
二、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4年度我市基本公卫项目持续做优做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措施更加有力,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数量稳步上升,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一)健全统筹机制。一是注重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强化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的配合,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经费配套、绩效奖惩等措施,共同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发挥基层优势。我市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主动担当,充分利用贴近群众的优势,多渠道、多角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二)落实组织管理。一是管理措施不断强化。市、镇两级通过通报会议、推进会议、现场会议、约谈会议、迎检会议等,多方位、高频率部署工作。二是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市、镇两级常规组织开展工作指导,每年均开展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其他所有项目的培训,实现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加强院内和村卫生站的培训工作,实现村医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三是医防融合深入推进。各基层医疗单位均优化了院内服务流程,加大医生参与力度,建立了医防融合的绩效机制,临床医生深度参与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均上线和使用了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基本实现公共卫生、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重点疾病健康管理服务内涵得以进一步夯实。提升了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获得感。四是项目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单位通过设置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和宣传广告牌、播放公益视频短片、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与近期活动结合及时推送,机构展示的宣传品形式多样,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是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恩平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试行)》(恩卫〔2024〕31号)文件精神,做好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两手抓”,全面自查,提升弱项,注重发现问题并逐项落实整改提升,确保所有项目指标全面达标。六是加强内部绩效评价,按照“单位全面统筹、项目条条组织、团队块块实施、项目整体评估”、“谁服务,谁受益,费随事走”的原则,通过内部绩效评价使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与资金使用挂钩,增加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促进“单位”内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资金竞争分配制度。一是设立项目基础工作经费。先拨付每家项目执行单位基础工作经费各80万元,确保项目执行单位能正常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支付项目指导经费,设立奖励成绩突出、进步明显、工作创新及代表我市接受上级考核或其他任务经费。三是确定任务数,先由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自评后认领,再由市卫生健康局结合往年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确定当年的任务人口数。四是按服务数量“计件”结付资金。将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管理、孕产妇管理等能以数量统计的项目,按上一年度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支付资金。最后按服务质量、任务人口数拨付工作经费。经过以上“资金”分配流程后,剩余的资金再以项目执行单位上一年绩效评估的成绩、常住人口数为依据进行分配。分配办法充分考虑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激励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活力。
(四)落实项目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共有指标24项,仅有一个项目指标未达标,达标率为96%。一是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稳步提升。全市2024年建档率98.3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覆盖率67.26%,较2023年建档率的95.40%,提升了2.92%。二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稳中向好。全市2024年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为71698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35%,比2023的62.46%,提高了1.89%。2024年度评价的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率、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眼保健管理率均已达标。三是重点疾病健康管理稳中有进。全市2024年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19.7%、108.6,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也全部达标。四是其他项目持续做优。各单位大力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按规范做好宣传资料发放、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宣传栏更换、举办健康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强化预防接种、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项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为100%,健康教育服务开展率100%,全市预防接种建证率100%。
(五)创新项目举措。2024年我市开展大范围覆盖大公卫改革。一方面,夯实公共卫生服务内涵,扩大服务覆盖面,树立主动服务新理念,将医疗卫生服务送出去,为广大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另一方面,组建以临床医生为核心,公卫、护理、医技、药事等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分片包干开展巡访、回访、健康教育等服务,全面推动基本公卫项目、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开展。大田镇中心卫生院通过组建一支以中医师为核心,乡村医生及公共卫生委员会参与的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小队,对辖区内未接受老年人中医药服务人群开展进村入户送健康指导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保健咨询、中医药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2024年度率先完成上级下达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任务(目标值7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防融合须再加强,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提质增量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成本低、效果好但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部分单位未能打破传统“公卫、医疗两张皮”服务模式,或存在更重视短期收益工作的心理,削弱了对医防融合工作模式钻研和理解。
(二)资金管理须再加强,要以绩效分配为导向深化项目内涵。部分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分配未与绩效考核数量、质量挂钩,绩效考核流于形式。个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占比偏低,未能切实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须再深化,以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一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性有待提升。我市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73529份,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7.26%,已达到上级下达任务要求,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健康人群档案基本资料更新不及时。二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居民开放受众面较窄。我市可供居民查询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途径有2种,分别是使用粤健通线上查询以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设立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点。由于粤健通平台只能查询而不能修改健康档案,且与各级诊疗机构诊疗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因此,群众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参与度不高。
(四)项目执行须再强化,督促所有工作全部达标。
1.服务数量不足。一是市级不达标指标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2024年上级下达老年人人口服务基数为71698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66.53%,未达到74%目标要求。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单位仍有个别项目未能达标。
2.工作质量尚有缺陷。一是规范性方面。健康档案的个人信息表和健康体检表填写仍存在错漏项,常见错漏项包括个人信息表家族史与现实不符,慢病患者档案随访表与体检表的体质指数与生活方式不一致,生活方式、用药情况、健康评价、健康指导等项目存在错漏项。二是真实性方面。主要表现为患者本人承认患病但否认接受过随访服务的次数;部分65岁以下患者否认做过年度体检;部分糖尿病患者否认接受服务时做了足背动脉的检查等。三是业务素养方面。部分单位项目人员业务不熟悉,概念理解错误,影响服务的规范性。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须再完善,健全服务包。
目前,我市各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仅开展免费包签约工作。签约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对居民吸引力不大,居民获得感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主动汇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是在国家层面系统地、全局性做出的一项公共卫生领域的制度安排,做好此项工作的意义、责任重大。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向属地政府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属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提升项目内涵、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补齐项目短板,协同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团队职责和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固化服务流程以利于各自履行其职责,协调各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优罚劣原则,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统筹协调各项目工作落实;各项目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统筹项目开展,严把服务项目质量关,深化服务项目内涵,推动服务项目纵向发展。
(二)继续做好资金管理,以绩效分配为导向推进项目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配套经费。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人均补助标准,不断完善资金竞争制度,继续按照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结果等分配项目经费,对重难点项目倾斜,实行精细化管理。探索做好成本测算,更加合理地制定经费补助参考标准。二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完善院内绩效分配,绩效分配与绩效考核质量、数量挂钩,将资金向重难点项目倾斜,加大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占比,以绩效分配为导向,深化项目内涵。
(三)继续完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推动基本公卫项目任务高质量落实。一是完善质控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各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质控人员职责和任务,强化和发挥质控管理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评价作用。二是落实交叉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一年至少开展1次跨单位交叉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严把服务项目质量关,确保所有项目指标全面达标。
(四)继续完善大公卫改革工作,推动基本公卫项目高质量开展。一是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各单位要压实团队成员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思路。二是强化开展巡访、回访、健康教育等服务。积累群众基础,建立医生与患者交流的桥梁,进一步构建“未病早防治、小病就近看、大病专家看、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防治体系,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群众的信任度,将基本公卫项目的建档率、规范率、服务量全面提升。
(五)继续完善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协力。一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早作计划,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物特征采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体检相结合,比如将认证机器和地点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社保年审进行生物特征信息采集的机会,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有效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二是强化与属地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沟通。根据辖区内常住老年人的底数、状况,提前做好老年人体检计划,充分发动和组织老年人进行免费年度体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和满意度,有效地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六)继续抓重点破难点,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推进电子档案开放。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关注个人健康档案,主动参与更新档案信息。二是推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深入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日常诊疗工作(特别是中医药诊疗服务)、老年人体检、老年人社保年审等工作,统筹开展辖区老年人年度体检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时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反馈、解读体检结果,同时,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老年人中医药服务体质、开展健康宣教和指导。
(七)正视问题,有效开展整改提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次绩效评价下发的问题清单,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及内容,建立整改台账,形成书面报告,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于2月19日(星期三)前将书面报告及佐证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股。
附件:1.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xlsx
2.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统计表.xlsx
3.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反馈表.xlsx
4.恩平市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xlsx
6.恩平市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情况反馈表.docx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恩平市财政局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