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恩财预〔2024〕3号)要求,我局采购恩平市2024年锦江河增殖放流项目服务。目前专项资金有21000元,用于增殖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现就申报项目承担对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法经营的鱼苗场。出于运费和运输过程对鱼苗成活率有影响等考虑,恩平市辖区内鱼苗场优先。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在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依法生产经营的要求。
3.鱼苗场提供鱼苗总数不少于18万尾,鱼苗品种为鲮、草、鳙、鲢等本地品种,鱼苗规格:长度不小于3CM。
4.鱼苗场提供鱼苗运输至放流点,放流,横幅宣传等服务。
三、对象的确定
资金用于开展恩平市2024年锦江河增殖放流项目服务。申报者填写增殖放流项目表,盖公章并交给联系人。由局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报送项目表,现场核实后确定项目服务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供应商为两家以上时,按以下标准确定: 1.鱼苗规格更大
2.品种更多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8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五、申报材料
相应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增殖放流项目表。
六、资金的使用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恩平市2024年锦江河增殖放流项目服务,放流结束提供相应票据。
联系人:吴彬斌 联系电话:0750-7175060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