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26.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8号)
恩平市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7850070782571/2022-0004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恩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5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 ||
| 文号: | 恩财建〔2021〕1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
| 主题词: | |||
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26.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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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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