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37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江门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排水防涝(详见附件表)。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2.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建〔2021〕10号)
恩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