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江财教〔2021〕117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162.2152万元给你单位。此项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一般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本部门预算,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正常运转支出。请严格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江财教〔2021〕117号)
恩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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