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林业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1〕152号)的精神。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现将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相关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江财农〔2021〕15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公文附件).zip
恩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