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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镇开发边界与社会发展趋势的协调性,进一步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引导城镇空间更加集中连片,支撑《恩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恩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检验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最终成果于2025年11月4日同步更新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一、批准方案
《恩平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二、方案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调整图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四线”、建新区、自然保护地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底线。
拟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的用地共5.9729公顷(几何面积5.9756公顷),地块位于恩城街道石栏村,共1个调入地块。调入地块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以及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或已办理出让手续的或已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建设用海,已报部备案通过的历史围填海处理方案范围内的用海,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方案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的用地共5.9757公顷(几何面积5.9784公顷),地块分别位于恩城街道中南村、圣堂镇歇马村。本方案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复建设用地红线,不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建设用地使用权。
局部优化后,恩平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减少0.002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