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规划公示

恩府告〔2025〕146号 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2021年度第三批次)

 

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146号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21〕21号)(详见附件1),经恩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大槐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土地0.0199公顷(其中耕地0.0001公顷、林地0.01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恩平市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大槐镇河湾村委会凉水井(土名)一带(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大槐镇人民政府,0.0199公顷(折合1.7745亩,其中耕地0.0001公顷、林地0.0198公顷)。

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示意图(恩平市大槐镇人民政府).pdf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