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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公示

恩规公[2021]78号 关于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两地块并证的公示

 

  我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报来关于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两地块并证的审核申请。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两地块并证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

  2、用地规模:1364.6平方米(2.0469亩)。其中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用地面积为1160.7平方米(1.74亩),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用地面积为203.9平方米(0.31亩)。

  3、开发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

  4、地块并证简况说明:

  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该地块于2004年2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1160.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办公用地;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该地块于2004年2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203.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办公用地。现因建设使用需要,开发单位申请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两地块合并为一块用地,合并后用地面积为1364.6平方米(2.0469亩);合并后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符合《恩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的规划要求,现给予公示。

  二、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9日。

  三、公示地点:恩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栏、项目现场、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zrzyj/ghgs/index.html。

  四、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

  咨询电话:(0750)7812882    联系人:冼小姐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78.关于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1160.7平方米)及恩平市恩城前进街3号(203.9平方米)两地块并证的公示-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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