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答问知识库

问:已查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办理房地首次登记?

 

答:申请人与查封被执行人一致的可以办理,不满足则不予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9.1.4审查要点第4点第(1)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查封或者预查封的,申请人与查封被执行人一致的,不影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