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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如房屋灭失的,当宅基地使用权人过世,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回归农村集体。即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前提是“地上有房”,基于“房地一体”的原则及前述特殊认可,获得继承并办理登记。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