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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45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45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 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7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抵押人(彭小玲)

其它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440785007017GB02338F00010061

恩平市恩城新平中路28号金鹏花园201号房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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