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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4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恩府集用(大槐)字第242815/001945号-2
凌远新
宅基地使用权
440785N00000JC36022W00000000
恩平市大槐镇前进村委会新丰村5号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