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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263号(大槐镇建筑工程公司)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26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恩府集用(大槐)字第243476/000388号,粤房证字第1256842号,粤房证字第1256843号

大槐镇建筑工程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785010005GB00462F00000001

恩平市大槐圩镇商业区J18号、恩平市大槐镇恩江路030号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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