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14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恩土地抵押字(00022)号 | 恩平县建设银行(抵押人:恩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7017GB12667W00000000 | 恩平市恩城锦城北26号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