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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6〕066号
吴练荣因保管不善,将恩府国用(恩城)字第004669/0046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练荣 吴文辉代
2026年2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