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4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预告登记证明号0000659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抵押人:(吴慕仪)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7020GB00008F00020363 | 恩平市东成镇泉林·万亩山湖翠湖街2号华侨公馆(2期)1幢518 | |
| 预告登记证明号0000657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抵押人:(黄健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8012GB00007F00010050 | 恩平市锦江大道中87号建安御锦珑湾4幢902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