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3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1)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647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陈毅坚、侯小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7020GB00003F00060036 | 恩平市恩城街道锦江大道中87号建安御锦珑湾领汇19栋1805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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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