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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21号
恩平市财政局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0219764号、恩府国用(平石)字第021519/001519号的房地产权证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恩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