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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18号遗失声明(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房产证、国土证

 

遗失声明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418号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恩府国用(2003)第005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粤房地证字第C429788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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