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39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51号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 岑杰文)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440785007022GB00312F00020008 | 恩平市恩城街道恩洲工业大道中33号1栋502号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