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38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0)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526号
林晓辉(抵押人:梁伟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785007017GB02829F00010001
恩城文昌街14巷2号(地号)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