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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373号(侯嘉美、梁伟龙)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37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6)恩平市不动产权第0001520号

侯嘉美、梁伟龙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440785007016GB00811F00020028

恩平市恩城街道龙泉路22号南湾半岛16幢C座1102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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