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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73号(何晓宗)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7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6)恩平市不动产权第0003500号

  何晓宗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440785007010GB00311F00130001

恩平市温泉路28号恩平碧桂园鳌峰鸣翠苑四街10号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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