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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叶长新)

 

遗失声明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59号


叶长新因保管不善,将(洪滘)102703/00188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叶长新

2025 年7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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