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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1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吴有波、吴有波))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21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67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吴有波

不动产证明

440785007012GB00225F00060258

恩平市恩城锦江大道西2号国扬·山语雅景花园A4幢902



粤(2019)恩平市不动产权第0002081号

吴有波

不动产权证

440785007012GB00225F00060258

恩平市恩城锦江大道西2号国扬·山语雅景花园A4幢902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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