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4〕275号-恩平市良西镇房地一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详见附件

  附件: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4〕275号(良西房地一体.docx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8日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