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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恩平市  十五 届人大常委会第 35  次会议上
 
  恩平市财政局局长 岑儒确
 
  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恩平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5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市委市政府“抓改革、造环境、上项目、惠民生”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三大经济”,实施“四项工程”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作为;积极深化财政改革,落实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3次会议批准的恩平市2015年预算。年终执行结果表明,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我市财政决算反映,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898万元,完成市人大通过收入预算的100.77%,比上年增收3615万元,增长3.79%。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7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同比增长2.41%。其中:
 
  (1)工商税收收入58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同比增长0.91%。
 
  (2)农业“两税”收入16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同比增长7.96%。
 
  2.非税收入24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5%,同比增长8.36%。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23万元,同比增支47003万元,增长2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0%。
 
  2.国防支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
 
  3.公共安全支出13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1%。
 
  4.教育支出58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6%。
 
  5.科学技术支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4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3%。
 
  9.节能环保支出7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70%。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19%。
 
  11.农林水事务支出52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99%。
 
  12.交通运输支出6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55%。
 
  13.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
 
  14.商品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07%。
 
  15.金融监管支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4%。
 
  17.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8%。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
 
  19.其他支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
 
  20.债务付息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情况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898万元,转移性收入16387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801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91819万元,专项补助收入640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800万元,调入资金937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779万元,构成全年财政总收入294729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23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0031万元(原体制上解支出3491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4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049万元),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30万元,构成全年财政总支出277168万元。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17561万元。其中,结转2016年支出17561万元,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完成248023万元,为年初预算178643万元的138.8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0.70%,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在该科目的各镇结余款80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了部分科目;科学技术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部分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增金融机构网点补贴8万元未拨付;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完成年初预算90.70%,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地方储备粮利息及轮换费用补贴预算偏大,按实际支付了地方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和销售亏损、轮换费用等支出后,结余135万元。其他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6.84%,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金融风险准备金300万元未拨付。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是:一是由于我市2015年未将上级安排的资金提前编入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补助收入款共155867万元。同时,项目实施单位加快了项目工程建设,市财政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使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品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等预算科目的支出增加,超出预算较大。二是兑付追加调整基本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预算资金8503万元。三是拨付追加公车改革补贴预算资金346万元。
 
  2.关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情况。2015年结转下年支出17561万元,形成结转支出主要是:一是由于一些上级补助款下达迟,项目未能实施,资金暂时无法支付;二是财政资金严格按进度拨付,一些项目实施未达到建设进度而未能支付,资金需结转到2016年继续安排支出。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由于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达不到年初预算的目标,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市政府报市人大批准对人大通过的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作出了调整。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06.33%,本级组织的收入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30万元,其中: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1094万元,完成预算的91.96%;
 
  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099万元,完成预算99.91%;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763万元,以负收入记账,调减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41%。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90.80%。
 
  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47.69%。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54万元,完成预算的84.67%。
 
  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57万元,完成预算的162.86%。
 
  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7万元,完成预算的256.67%。
 
  8.彩票公益金收入250万元,完成预算的94.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基金预算支出468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的109.30%,主要支出情况: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7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613万元,完成预算的84.2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854万元,完成预算的190.27%。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4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5%。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22.53%。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9.10%。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3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9%。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81.48%。
 
  (4)农林水事务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的30.25%。
 
  (5)其他支出2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50.53%。
 
  (三)总收入、总支出和收支结余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组织收入1375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6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096万元、基金总收入7330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6869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55万元、调出资金8394万元,总支出60018万元,收支结余1328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99.82%。包括:利润收入100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4万元,调出资金98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7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50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0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9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87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0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33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36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25万元。
 
  (三)总收入、总支出和收支结余情况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本级组织收入8172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709万元,总收入1784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8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39万元,总支出96118万元,收支结余82319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91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0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9936万元,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80万元。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73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15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1894万元。
 
  1.2015年我市偿还债务本金16251万元,支付利息4230万元。
 
  2. 增加债务10534万元。其中:置换存量债务6885万元,新增发行地方债3649万元。
 
  六、恩平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2635.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3.9万元,公务接待费1155.99万元,公务用车费144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4.1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4年决算数下降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1.88%,公务接待费下降5.01%,公务用车费下降9.43%。变化原因:一是我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用于重点项目、民生等支出。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公车保有量以及相关运行费用对比2014年有所下降。
 
  七、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圆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201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8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7%,增长3.79%,比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增长目标(3%)高0.79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增长2.41%,税收占比为75.71%,在江门四市三区中排第三位,处于合理水平。非税占比为24.29%,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2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三)部分镇收入未达预期目标。2015年,镇级收入同比负增长2.10%,实现全年收入目标的镇(街)5个,余下镇收入未达预期目标。
 
  (四)民生投入进一步加大。2015年,我市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和重点保障支出投入。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项目支出18.57亿元,同比增长33.41%,有力保障了各项惠民生政策的落实。
 
  八、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存在问题
 
  (一)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幅收窄。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服装、纺织等行业出口形势不乐观,加上房地产行业不景气、陶瓷行业环保整改停产,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收入大幅下降,在没有明显新增税源弥补的情况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放缓,同比增长3.79%,比去年同期(13.05%)低9.26个百分点。
 
  基金预算方面,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75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6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22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大部分收入项目达不到年初预算目标,市政府已按有关程序向市人大报告了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二)镇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收入下滑。镇级收入结构不合理,主体税种税收占镇级收入的35.41%,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小税种税收占镇级收入的44.34%,镇级收入增长缺乏后劲。2015年,我市镇级收入同比负增长2.10%,收入下滑,拖低全市的收入增长。
 
  (三)政策性减收加大我市财政收入增收压力。2015年针对经济下行的形势,中央和地方实施扩大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自来水小型水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以及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加大财政增收压力。
 
  (四)政策性刚性增支,加大财政支出压力。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离退休费增支8503万元。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增支346万元。由于以上两项政策性增支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我市采取压减一般性开支、停缓建非重点项目建设等措施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市政府按有关程序向市人大报告了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九、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和亮点
 
  2015年是“十二五”时期的收官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保障有效的理念,遵循“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的原则,积极完善和深化公共财政管理各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抓好收支执行,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1.切实抓好组织收入。一是落实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财税工作的指导、协调,促进财税稳定增长。二是切实抓好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及园区封闭运行管理方案,调动各镇(园区)生财、聚财、理财、管财的积极性。三是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坚持联动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费后证”,确保应收尽收。
 
  2.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一方面坚持量入为出,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另一方面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按照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督促部门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
 
  (二)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水平
 
  1.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2015年,投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个专题项目12.92亿元,比2014年增加投入1.3亿元,增长11.18%。投入底线民生保障资金1.13亿元,提高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和孤儿等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加快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2.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投入扶贫资金3455万元,实施183个扶贫项目,其中:投入资金317万元,完成危房改造142户;投入486万元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三)科学统筹财政资金,保障政策性增支
 
  通过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科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各项政策性增支。一是拨付8503万元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政策。二是拨付公车改革补贴346万元,落实公务用车改革。
 
  (四)抓好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机制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预算法》,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及时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资金用于我市的重点领域建设,支持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支出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城乡医保、义务教育、环保等民生项目资金投入的量化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
 
  2.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2015年9月起,将全市11个镇(街)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镇级财政收支行为,加强了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省批准的债务规模限额内,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融资机制,加强了政府债务偿债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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