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人社发〔2015〕192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50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现将第二十三批符合申请恩平市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求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受理单位:恩平市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
地
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邮编:529400
联系电话:0750-7728826,传真:0750-7729167。
附件:恩平市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及金额(第二十三批公示).xlsx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