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恩环改字[2017]14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恩环改字[2017]14号
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拓博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圣堂镇中星工业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0779392439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彭云辉
2017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上述事实有恩平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恩平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八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立即拆除通向厂外带抽水泵的排放管;
2、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升级改造;
3、规范污泥处置工作。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恩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恩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