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汕头“4.9”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市监督站: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汕头“4.9”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江建函〔2018〕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监督站。
二、市监督站要深刻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迅速组织开展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为重点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复查本通知提及的起重机械的备案、使用登记手续是否齐全等六个方面,对复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本通知要求的六项重点内容不达标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经市监督站检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附件: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汕头“4.9”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