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约定内容,我中心决定自2025年3月18日零时起中止与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恩平圣堂分店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60日(中止时间:自2025年3月18日零时起至2025年5月16日24时止)。
特此通告。
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