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恩安生办〔2012〕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粤安办〔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指导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法规落实。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迅速制订落实《意见》的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意见》的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同时,结合维稳“百日防护期” 的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督促发现问题,务必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于10月8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何仁泗、方自能,电话:7727029,传真:7736200。
恩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