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应急〔2021〕249 号)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恩平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恩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恩平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
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进行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办依照国家、省、江门市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证书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上岗作业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专班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市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股、安全基础股、危化监管股有关负责人员为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二)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部门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2022 年 1 月底前)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跟进工作。2022年 1 月10 日前,将参与该行动分管领导(1名)、相关股室业务骨干(各报1名)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请各镇(街)将该文件传达到辖区内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http://cx.mem.gov.cn)核验证书真伪,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或无证上岗的要及时整改,确保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 100%。“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要求,完善并保持本机构相应条件,规范培训管理,及时消除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专项执法阶段(2022 年 1月至 2022 年 4 月)
各镇(街)、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必须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公安部门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 年 4 月至 5 月)
各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力争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迅速成立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各镇(街)、各部门要安排专人,于每月(2022年1至2022年3月)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进展连同《广东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上报市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对于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典型案例分析、工作经验提炼、长效机制研究、本地创新做法和《广东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光国、李珊7176722、7176810)。
(二)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公安部门要将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来抓,准确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分析研究其特征和方式,联合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我市工作专班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三项岗位”人员范围、培训考核正规渠道以及分辨证件真伪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三项岗位”人员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指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广泛通报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开展情况和犯罪查处结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刑事处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充分利用12350、110 等电话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尚未结案的,要持续跟进,确保结案。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托公安部门区域情报搜集中心,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坚决遏制假证危害。
附件:广东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广东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
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 |||||
类别 | 项目 | 本月数据 | 累计数据 | ||
自纠自查情况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家) | |||
发现假冒证件(人) | |||||
上报处理(人) | |||||
安全培训机构 | 安全培训机构(家) | ||||
默许或协助复审或换发假冒证件(人) | |||||
上报处理(人) | |||||
执法情况 | 用人单位 | 发现假冒证件(人) | |||
责令整改(家) | |||||
停产整顿(家) | |||||
行政罚款(元) | |||||
移送公安(人) | |||||
安全培训 机构 | 发现假冒证件(人) | ||||
责令整改(家) | |||||
停产整顿(家) | |||||
行政罚款(元) | |||||
移送公安(人) | |||||
假冒网站 | 发现假冒网站(家) | ||||
封堵网站(家) | |||||
公安部门 | 立案起数(起) | ||||
刑事案件起数(起) | |||||
打掉犯罪团伙数量(个) | |||||
收缴假证件数量(件) | |||||
收缴制假工具设备数量(台) | |||||
查获买假用假人员数量(人)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本表请以各单位工作专班为单位报送,并于2022年1月起每月25日前将盖章pdf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市专项工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