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公告。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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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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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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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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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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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实业(恩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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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
粤江恩 字[2017]第0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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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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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水利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