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冯某来到君堂司法所,反映其受包工头陈某所雇到君堂镇某村为屋主郑某建房屋,开工期间从约两层楼高的地方跌落受伤,治疗已花费十余万元,但郑某和陈某仅支付了一万多元,因三方私下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向君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由于屋主郑某为外籍华人,该案件交由君堂镇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室跟进处理。

座谈会现场
君堂镇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室在征得郑某和陈某同意调解的意见后,马上受理案件并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冯某受伤仍未痊愈,行动不便,其委托儿子全权处理此事。经调查了解,三方对事情经过的陈述基本一致,但是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有较大分歧。冯某儿子认为,其父亲是因为受陈某所雇为郑某建房屋才会受伤的,陈某和郑某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郑某和陈某则认为,冯某虽然是在工作时受伤,但其跌落的地方并不高,并且已多次提醒他要注意安全,冯某应承担此事件的主要责任。至于赔偿金额方面,郑某和陈某表示除之前已支付的医药费外,最多还能赔偿冯某7万元,由郑某和陈某各承担3.5万元。冯某儿子认为该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治疗费用,对此赔偿方案并不满意。面对此情景,调解员建议三方各退一步,给出赔偿方案如下:郑某和陈某除已支付的医药费外,还需赔偿冯某8万元,由郑某和陈某各承担4万元。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协调,三方最终采纳了调解员的建议,达成调解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宗涉侨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