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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恩平市沿江实业公司物资商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恩平市沿江实业公司物资商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商场涉嫌连续8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商场19890228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从事经营活动。你商场在2017年至2024年从事经营活动期间,连续8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每年11日至6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本局连续8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止本案调查终结之日,你商场上述行为尚未改正,且通过该企业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和通过登记的联系电话均无法联系你商场

你商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企业因连续8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法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商场吊销营业执照。

因你商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商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

你商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邹术渊、黎浩楹 联系电话:0750-7723869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新平北路97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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