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查处2宗无照经营活禽屠宰案件
为推进我市限制区内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保障春节前家禽市场稳定有序,2018年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开展家禽经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行动中立案查处2宗无照经营屠宰活禽案件。
该局执法大队与河南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南活禽批发市场附近一出租屋首层实施现场检查,发现甘某与邓某2人分租该出租屋专门从事活禽代宰经营。现场经营场所摆放有用于屠宰的脱毛机、煤炉等工具,现场堆放一批待屠宰的及已屠宰好的家禽,环境脏乱。甘某与邓某2人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资料,涉嫌无照经营,且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违反《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违法经营。该局当即对2个活禽非法屠宰窝点进行查封取缔,并对甘某与邓某2人的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依靠群众提供线索,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行动迅速、稳控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有效防控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确保春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安定有序,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属地市场监管所增强巡查频率、密切联系群众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力度开展鲜光禽生鲜上市专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无照经营、违法经营活禽(含屠宰)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