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印发<恩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22〕45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对创业孵化基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0匹格力柜式空调,数量2台,购置时间2008年1月31日,账面原值40500元,已提折旧40500元,账面净值0元。
监控设备,数量1套,购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账面原值31570元,已提折旧31570元,账面净值0元。
板式演讲台,数量1个,购置时间2017年11月30日,已严重损坏,无法维修,账面原值1750元,已提折旧864.99元,账面净值885.01元。
由于上述资产已使用多年,且损坏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较高。现按有关规定申请报废。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3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者请拨打电话:7717908)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